2023-03-29 14:47:03

党章,是一面光辉的旗帜,映射出一个矢志民族复兴伟业政党的强烈责任与使命担当。学习新修订的党章,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党章是全体党员的基本功,这个功课要经常做。对照党章自我检查和反省一次,就如同战友之间相互提醒一次、扯一次袖子。为贯彻落实各级组织切实尊崇党章,真正学好党章的相关规定,永泽咨询党支部开展了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系列专题栏目第三季《切实尊崇党章 真正学好党章》主题诵读分享活动。

诵读人简介

今天诵读内容为《党章》第一章党员部分原文选段,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聆听永泽咨询党支部党员、招投标中心侯超波分享的播读内容。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九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对广大党员来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认真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通过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真正使党章各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