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9 15:06:55


党章,是一面光辉的旗帜,映射出一个矢志民族复兴伟业政党的强烈责任与使命担当。学习新修订的党章,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党章是全体党员的基本功,这个功课要经常做。对照党章自我检查和反省一次,就如同战友之间相互提醒一次、扯一次袖子。为贯彻落实各级组织切实尊崇党章,真正学好党章的相关规定,永泽咨询党支部开展了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系列专题栏目第三季《切实尊崇党章 真正学好党章》主题诵读分享活动。


诵读人简介

今天诵读内容为《党章》第一章党员部分原文选段,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聆听永泽咨询党支部党员、BIM技术部技术负责人卢雨青分享的播读内容。

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第十四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中央有关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视工作。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

对广大党员来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认真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通过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真正使党章各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