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9 15:41:12

党章,是一面光辉的旗帜,映射出一个矢志民族复兴伟业政党的强烈责任与使命担当。学习新修订的党章,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党章是全体党员的基本功,这个功课要经常做。对照党章自我检查和反省一次,就如同战友之间相互提醒一次、扯一次袖子。为贯彻落实各级组织切实尊崇党章,真正学好党章的相关规定,永泽咨询党支部开展了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系列专题栏目第三季《切实尊崇党章 真正学好党章》主题诵读分享活动。

诵读人简介

今天诵读内容为《党章》部分原文选段,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聆听永泽咨询党支部发展对象、招投标中心吴佳丽分享的播读内容。

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对广大党员来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认真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通过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真正使党章各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